为切实增强抓好环境综合治理的坚定信心和决心,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2021年11月11日下午,大竹县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县纪委二楼会议室。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在分会场参会,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在白塔街道、东柳街道分会场参会。
会上,学习了《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标考评和问责办法》及《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考评细则》,并通报了近期全县组织的环境治理领域的暗访督查情况。被通报批评的文星镇、高穴镇分别在主会场就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被通报表扬的童家镇、月华镇分别在分会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迅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用心、用力、用情抓好抓落实。
被曝光的乡镇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查找类似问题,严格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李虎强调,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统一部署,以非常之力、行非常之举、尽非常之责,真抓实干、全力攻坚。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确保全县环境综合治理无死角、无盲区。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抓好自己行业领域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抓好属地的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逗硬开展督查。县治理办要按照“周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考评机制,会同“两办”督查室、“五治”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抓反面典型、抓督查督办,严格实行“白、黄、红”三色牌制度。定期将督查情况按程序送审后,报县政府督查室通报。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并在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