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总体产品质量,防范产品安全风险,落实“春雷行动2022”工作部署,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开展了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保护了群众利益。
近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渠江街道对某大型超市展开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超市货架上发现某品牌吹风存在产品信息标注不详,当事人现场也无法提供该品牌吹风产品3C证明资料的情况,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立即展开调查。
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吹风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渠县局执法人员已经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下架不合格的吹风产品,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于产品领域的执法检查、深挖质量隐患,对于群众关心的生活电器等产品进行重点检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