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以“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为主题的“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对有庆镇王某经营的建材门市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中,在当事人王某经营的建材门市货架上有“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漆土”净含量700克3个,生产日期2018年5月21日,保质期一年,有“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湘蓉油漆”净重2.4公斤4个,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7日,保质期一年。有“立邦涂料”成都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邦木器漆”净重5公斤,2个,生产日期2012年4月24日,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销售的多个油漆产品均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王某涉嫌销售过期油漆,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之第一项“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的规定。渠县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门市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接下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依法对当事人销售过期油漆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