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春雷行动2022”为契机,多措并举,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严查各重点企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情况。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来到渠县涌兴镇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由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四川)有限公司生产的AH!AH!白桃乌龙茶味气泡水18瓶,净含量480ml/瓶,生产日期是2021年4月18日,保质期9个月;由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莞)有限公司生产的COSTA COFFEE浓咖啡饮料1瓶,净含量3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保质期常温10个月。以上产品在检查当日均已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已实施现场扣押措施。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了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当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之规定,其经营行为已被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依法对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