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春雷行动2022”为契机,多措并举,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严查各重点企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情况。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渠县涌兴镇进行市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某副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由成都市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盼盼真实惠虾条2袋,生产日期是2021年1月21日,保质期9个月;由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好王中王优级火腿肠10根,净含量100克/根,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4日,保质期6个月等共计4个品种的食品。以上产品在检查当日均已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已实施现场扣押措施。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了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当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之规定,其经营行为已被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接下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依法对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并加强对于食品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守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