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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调研指导开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11 17:01:35    来源:开江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黄义杨

        为强化县人大对开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元辉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到司法局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一峰陪同调研。

        杨主任一行人深入基层先后前往讲治司法所、淙城司法所、甘棠司法所、永兴司法所听取司法所所长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汇报,汇报过程中司法所长主要将本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遇到的困难做了详细的汇报。经过两天的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杨主任切实了解了全县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也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
        7月8日下午,组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分管领导以及接受调研的司法所长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针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
        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各参会代表就社区矫正管理的工作发表了意见与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辉总结四个“不可思议”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并提出三点工作意见:一是联合法检部门,把好社区矫正的“门”。审前调查评估的意见县人民法院应充分参考,有不同意见要积极协商原因;审前调查评估意见在判决前应对当事人保密,确保调查评估工作正常开展;对有多次犯罪记录或多次受到治安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此类人员放入社会服刑有较大的风险,县人民法院应考虑直接判处实刑,不予调查评估。二是联合公安部门,树立社区矫正的“威”。司法局联合公安局对不服从监管、多次违规私自外出的矫正对象掌握其行动轨迹,县司法局及时向公安局对其提请治安处罚;对私自外出且经劝导仍不回执行地的矫正对象,依法依规向县法院提请撤销缓刑,然后提请公安进行追捕。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兜好社区矫正的“底”。联合教育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实行犯罪档案封存,不得影响未成年矫正对象正常升学;协调工商、民政等部门,对矫正对象就业、创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协调人社等部门, 组织矫正对象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等岗位,鼓励矫正对象重返社会。
        最后,杨主任表示会将此次调研结果在县人大专题会上积极讨论,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并对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社区矫正上层机构设置的问题,以及社区矫正管理局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积极汇报给上级,争取能早日解决,促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进步,保障开江县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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