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学盛会精神,基层干部该有的“模样”
发布时间:2022-10-26 14:00:12 来源:开江县新宁镇 浏览量: 作者:文容
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中指出“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基层干部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力量,肩负着重要使命,担当着重大责任,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争做敢于担当、勤学善思、躬行实干、让人放心的优秀干部。
一要争做敢于担当的干部。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最讲党性,努力做对党忠诚、敢于担责的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敢于担责、勤于尽责、勇于负责,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在基层工作推进中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面对急难险重工作,应做到不推脱躲闪,不敷衍塞责,敢于直面矛盾、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走在前列,积极地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二要争做勤学善思的干部。新形势时期党对基层工作提出了更好要求,工作内涵越来越深,外延越来越广,这就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勤学善思、学用结合,推动日常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深入学习业务知识,熟悉业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学习上级文件、领导讲话,认真研究工作大局和重点,吃透内涵,领会实质,把准方向。同时,还要重视其他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一专多能。
三要争做躬行实干的干部。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基层党员干部应继承和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在躬行实干上做表率,在抓落实中应做到雷厉风行,立说立行。
四要争做让人放心的干部。对组织、对领导、对事业始终忠诚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应自觉把忠诚作为理想信念来追求,进一步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对领导安排的事情、交办的任务,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落到实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切实做到严守组织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时刻绷紧“廉政弦”,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