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与大竹县公安局竹阳西区派出所联动查获一起客运车暗藏“炸弹”隐患案件。
2月4日,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一台川S655D1网约小客车安装有两只气瓶很不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大竹县市场监管局与西区派出所运用“天网”和“大数据”系统成功锁定该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系四川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后备箱内安装有大小车用气瓶2只,俗称“子母瓶”,因后备箱气瓶上有固定盖板,当时无法查看气瓶信息。
2月6日,达州市中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拆除气瓶上挡板后,对该车上的两只气瓶信息仔细核查。查明一只编号为01822E311057,公称容积150升,制造日期2022年3月,安装日期 2022年4月,有气瓶合格证和安装合格证,未见气瓶出厂检验报告、未见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气瓶使用登记;另一只气瓶编号为AC19Y001028,公称容积55升,制造单位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9年1月,无气瓶合格证、安装合格、气瓶出厂检验报告、未见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气瓶使用登记、无气瓶有效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第四十条,大竹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无安装合格证、超期未检的“子瓶”进行了拆除和暂扣,并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图为检查人员检查照片)

(图为技术人员拆卸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