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中,桃花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作用,将惠民生、解民忧摆在首要位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场镇缺少休闲健身场所问题,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资金自筹、方案自选、广场自建、质量自管,着力打造集文化活动、宣传教育、休闲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村文化平台。
资金自筹聚民心。成立由1名老党员、2名人大代表会同群众代表参与的广场建设理事会,通过微信、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发动群众为广场建设自愿募捐筹款。干部职工率先示范,在积极宣传的同时,踊跃支持广场建设。党委政府主动对接在外乡友,前往深圳、佛山召开乡友座谈会,关心了解在外人员工作情况,通报桃花发展变化和目标方向,激发乡友建设家乡的热情,群众捐款共计116万余元。
方案自选汇民智。充分彰显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广场建设方案交给大家定,广场建设理事会发动群众积极为建设方案献言献策,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共提出建议58条。指导协调组根据群众建议,按照资金总量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最终商议确定建设方案,动态开展进度监管,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形成“烂尾”工程。广场建成后,所有款项全部结清,无新增政府债务及其他欠款。
广场自建显民力。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广场建设理事会牵头,所在村(社区)配合,累计协调土地8000余平方。广场建设志愿者主动与理事会对接,为场平建设需要的8000余立方土石、1300余立方砂石和3.2吨钢筋提供解决方式和相应渠道。群众无偿领受工作任务,参与秩序维护、草皮栽植工作,货车司机免费运送建设物资,施工管理安全高效。
质量自管正民风。召开专题会议对广场建设质量进行部署强调,指导理事会下设成立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定期进行技能指导,增强业务能力。鼓励群众参与质量监管,了解广场建设流程和材料选定,投身事务协商和处理,主动回应广场建设负面信息,通过群众自我教育,增强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认可度,满意率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