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聚力民生治乱象 严格执法保安全
发布时间:2023-02-21 15:18:19 来源: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李展宏
近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春雷行动2023”相关要求,对渠县东安镇某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柜上有劲酒、八珍酒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经初查,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5瓶500ML追风牌八珍酒,9瓶258ML的劲牌劲酒,以及4瓶108ML劲牌劲酒,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下一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