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渠县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获证企业生产,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性。3月1日,达州市渠县市场监管局质监股结合“春雷行动2023”,与达州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质监科开展对渠县虹升钢化玻璃、四川贝森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两家强制性产品的获证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

检查组先是对渠县虹升钢化玻璃、四川贝森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获得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和相关资料、制度进行检查,后随机抽查了强制性认证产品,
一是看产品名称、产品系列、规格型号与3C证书的一致性,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生产和超认证范围生产;
二是看生产单位相关信息与3C证书的一致性,是否存在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三是看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渠县虹升钢化玻璃未建立供货商评价制度,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掌握了获证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强化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达州市渠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