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网 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时间: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达州党建

四川渠县市场监管局以案释法,立案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发布时间:2023-03-29 12:02:11    来源:渠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陈进

       近日,四川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土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12315平台投诉称,在四川渠县某超市购买的一盒德芙小巧粒,生产日期:20220108,到期日20230107,一盒金边玫瑰,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见标签喷码的第二行2020/10/20,均已超过保质期。当日,土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渠县沃美生活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经调取监控录像和销售记录发现: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初查,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接下来,执法人员将对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宣传和检查。
地方频道: 成都 自贡 攀枝花 泸州 德阳 绵阳 广元 遂宁 内江 乐山 宜宾 南充 广安 达州 巴中 雅安 眉山 资阳 阿坝 甘牧 凉山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投稿邮箱:djypta@163.com     电话:13688124327
Copyright© 2021 基 层 党 建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