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描绘乡村治理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3-07-14 10:11:35 来源:万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为深入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的实践探索,持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万源市民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在旧院镇龙潭河村、铁矿镇泥溪沟村、八台镇天池坝村分别开展以“民主监督”“三治融合”“乡风文明”为主题的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
(一)开展民主监督主题试点,夯实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因地制宜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召开村民会议;建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村级“清廉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底述职、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探索尝试设立“民主监督公开日”等系列措施,以龙潭河村为试点进行探索和实践,逐步走出一条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新路子。
(二)开展三治融合主题试点,释放善治效能。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下属自治组织作用;培育自治组织、引导社会参与,拓展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的参与渠道,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参与权利;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和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顾问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落实综合网格制度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普法宣传常态化;健全村规民约等行为准则,制定执行村规民约奖惩措施,积极探索村“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模式,定期开展道德课堂、道德评议宣传和“红黑榜”里晒文明等活动,构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开展乡风文明主题试点,厚植文明乡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广泛开展面向老弱病残幼、优抚对象、民政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持续发挥各类自治组织和下属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杜绝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不良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因地制宜、合法合规持续完善村规民约,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深入实施“红黑榜”制度,开好“道德评议会”,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载体,树立正面典型,引领文明新风等措施,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