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居保局认真落实养老保险困难群体代缴政策,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待遇上调标准,大力推进参保缴费精准扩面,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积极助力。
一是宣讲政策,落实落细。将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传统宣传模式和发布公众号、新闻播报等新兴宣传模式相结合,拓宽不同年龄段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建立县、乡、村三级层层联结联通模式,县级层面牵头组织、乡镇宣传引导、村(社区)跟踪落实,将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代缴这一特殊政策,及时传达到特困人员(五保)、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员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等困难群众,做到宣讲政策不漏一户、代缴帮扶不漏一人。
二是精准代缴,应保尽保。县居保局工作人员通过“全民参保子系统”导出“特困人员(五保)、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员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等特殊困难群体名单,及时下发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由他们进行参保状态的信息核实。凡符合参保条件而没有参保的,则通知当事人及时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则标注原因上报情况。所有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人员,由县居保局在业务经办子系统中按照100元/年·人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1-8月,已为31671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金额316.71万元。
三是调增待遇,应发尽发。严格执行《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对年满65-79周岁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原有月基础养老金115元的额度上加发2元,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在原有月基础养老金115元的额度上加发5元。当前,全县每月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7.76万人,月均发放资金在2500万元以上,其中65—79周岁享受待遇约11.77万人,80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约2.88万人。
同时,宣汉县居保局持续推进参保缴费精准扩面,重点关注农民工、待业人员的参保情况,提升其参保意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