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18:42:10 来源:渠县中学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春山可望,法治同行。渠县中学三楼会议室内气氛庄重而热烈。一场意义深远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此举行,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注入了庄严而温暖的专业力量。
学校党委书记曹阳在致辞中深刻阐述了法治教育对于立德树人的基石作用:“法治兴则教育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我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法治护航’的办学理念。今日聘任法治副校长,是深化校地共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关键一步。”
在与会人员共同的见证下,曹阳向刘浩平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这张证书,不仅承载着县委、县政府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殷切期望,更凝聚着公安机关守护校园平安的坚定承诺。
刘浩平作了真挚而有力的表态发言,他结合自身从警经历与对教育事业的深厚情怀,阐述了法治副校长肩负的责任与使命:“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法治呵护。我将竭尽所能,做同学们尊法守法的引路人、校园平安的守护者,让法治精神在渠中校园扎根、开花、结果。”
聘任仪式结束后,刘浩平走进初2024级27班的教室,化身“法治老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历时90分钟,既有法治硬核又有情感温度的深度对话。
认识霸凌:刘浩平引用了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从肢体冲突到网络围攻,剖析了霸凌行为如何从微小的恶意演变成深刻的创伤“判断是不是霸凌,关键看三点:是否故意、是否重复、是否让对方感到痛苦和无助。”刘浩平强调,“‘我只是开玩笑’绝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借口。”
他系统拆解了霸凌的四种主要形态:造成直接身体伤害的肢体霸凌、侵蚀心灵自信的言语霸凌、通过孤立排挤进行伤害的关系霸凌,以及随着数字时代蔓延、影响深远的网络霸凌。每一种类型都配以具体的行为画像,让抽象的概念变得可感可知。
法律亮剑:年龄不是“免责金牌”。法治,是这堂课堂最坚实的底色。刘浩平将重点聚焦于已经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通过清晰的对比表格,他阐释了法律导向的重要变化:从过去侧重“保护为主”,转向更精准地平衡“保护”与“惩戒”,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法律将强化其威慑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绝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刘浩平的告诫掷地有声。他结合聚众斗殴等真实案件的处理结果,让同学们直观地看到,从治安处罚到刑事拘留,从矫治教育到人生污点,冲动的代价远超想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现实中的拳头和网络上的恶语,同样伤人,同样要负责。”
三方赋能:构建校园安全共同体。课堂上,刘浩平为霸凌事件中的三种角色——被霸凌者、旁观者、霸凌者——分别指明了清晰的行动路径。对被霸凌者,核心要义是“不沉默”:冷静求助、保全证据、寻求支持系统;对旁观者,核心倡导是“不冷漠”: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介入,一句声援、一次报告,都可能成为照亮他人黑暗的一束光。而对霸凌者,课堂也并未止于批判,而是引导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看清法律与人生的沉重后果、学习以道歉和承担责任来弥补过错。“霸凌行为背后,可能是恃强凌弱的懦弱,也可能是未被看见的痛苦。制止错误与引导向善,同样重要。”
共筑防线:让友善与勇气成为底色。在实践层面,课堂提供了细致入微的指南。从个人如何识别风险、建立自信,到同伴如何给予支持、营造正向班级文化;从如何谨慎择友、融入积极群体,到如何高效利用学校心理与安保资源。简洁易记的“三不三要”原则:不独行、不炫耀、不沉默;要自信、要友爱、要勇敢。不仅是技巧,更是校园生存与相处的价值观。课堂最终指向的是,通过每个人的微小行动,共同培育一种“不冷漠、不纵容、不参与”的生态,从根源上消解霸凌滋生的土壤。
“我承诺,尊重每一位同学,不参与、不纵容任何形式的欺凌。遇到欺凌时,我会勇敢说‘不’,并智慧地寻求帮助。用友善和勇气,共同守护我们阳光的校园!”在刘浩平的领读下,全体学生共同跟读,以青春的名义许下庄严承诺。承诺背后,是规则意识的萌芽,是同理心的唤醒,更是一代人对建设更美好校园环境的集体共识。
从庄重的聘任仪式到深入课堂的生动宣讲,渠县中学的法治教育已从制度构建走向心灵浸润。刘浩平的“法治第一课”,不仅是一堂法治知识课,更是一堂关于勇气、责任与爱的生命教育课。在法治副校长的专业引领下,渠县中学将继续携手各方力量,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让每一张课桌后都能绽放无忧的笑容,让青春的航船在法治的护航下,稳稳驶向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