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9 08:33:00 来源:安居区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近日,安居区司法局三家司法所通过一场医患纠纷的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辖区内良好医患关系的营造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6月,三家镇月亮村的张某某(女)因病先后两次前往王氏诊所就诊,王某某根据其病症开处了药方,两次服药后患者病情并未得到好转。张某某家人将其转入遂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当天张某某病情恶化,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的子女认为其母亲的死亡与王某某的诊疗行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要求王某某承担赔偿责任;王某某认为其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于是,双方申请三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三家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部门相关人员于7月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明确告知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路径,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协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及诉讼等,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耐心向当事人进行解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表示放弃申请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责任鉴定,自愿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本次医疗纠纷,王某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张某某亲属各项损失。
纠纷无小事,医患纠纷更是不能久拖之事,调解员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妥善处理医患矛盾,既避免了医患双方矛盾的激化升级,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治理效果。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