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医保局在辖区内开展了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行为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行为。督导组分别到了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复兴中心卫生院等十家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医疗机构是否有序规范使用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货款资金流“三流合一”管理的药械采购平台,指导医疗机构及时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要求其报量时要综合研判,按照历史采购使用量,综合研判下一年的预报量,要及时确认收货,不得拖延收货收票时间,要严格按照各批次的时间节点,在起止时间内完成采购使用,按照全市现行药品交易规则,发票确认之日起30日内按时完成货款支付工作。通过此次督导,进一步规范了药械集中采购行为,各医疗机构要再次组织集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工作质效,真正把集采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