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
发布时间:2022-08-23 15:09:40 来源:大英县盐井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作者:王私语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期,部分地方出现滥用“健康码”等检测查询工具,拒绝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甚至一些招聘信息中未写明拒绝招收康复者,但在咨询和面试环节又以“阳性”身份设限。为新冠肺炎康复者“贴标签”,动不动就拒招或解聘,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问题,严重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社会反响强烈。新冠肺炎康复者遭遇职场歧视,并非新现象。尽管人们对新冠肺炎病毒和疾病的了解越来越深入,认识也越来越理性,但在一些领域,新冠肺炎康复者仍然受到“另眼相待”。公开报道显示,此前,有新冠康复者被调离工作岗位,还有康复者求职频频碰壁,无奈栖身火车站卫生间隔间里。
新冠阳性康复者的就业问题,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不仅关乎个体和家庭的生计,更牵涉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利保障。招工者戴着“有色眼镜”,对新冠康复者口头“画圈”也好,白纸黑字“备注”拒绝也罢,都不只是社会温度的缺失,更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既违法更不科学。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均有反就业歧视的内容;劳动合同法中不存在因为新冠肺炎患病而解除合同的情形;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更表明,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对实施就业歧视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康复者设置就业门槛,于法无依,更于理不合。
破除求职壁垒,必须加大执法力度,逼相关单位规范自身行为。一方面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有效处理劳动者合理合法诉求。一方面加强排查检查,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非法查询核酸检测结果、超过合理期限设置查询期限、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的,要依据职责分工快查快办,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有力举措,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千家万户。无论是从就业权、复工复产等哪一方面,都不能允许歧视、阻碍新冠阳性康复者就业。让就业之路更加通畅,而不能人为设限,传递错误用人信号。我们应携手同行,要讲科学、有信心,拿出更多政策和有力措施,帮助新冠康复者重返职场、重新出发。更好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我们定能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