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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2-11-18 13:57:20    来源:射洪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李雪君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按照国家、省药监局和遂宁市局的安排部署,射洪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整治力度,持续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利益。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870余家次,查办药械化案件69件,已结案60件,罚没款合计71.5万元。
       坚持科学施策,健全监管机制。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结合全年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及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和执法办案两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股室牵头、工作组督导、监管所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考核细则,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并执行督查督导、定期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借助两法衔接平台,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协作,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坚持精准发力,聚焦问题整治。聚焦疫苗、特殊管理药品、集采中选产品、疫情防控药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开展购进渠道、产品资质、质量等合法性检查;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械等违法行为;紧盯网络销售、医美医疗等重点领域,联合卫生健康局开展检查,全力整治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坚持正面引导,打造宣传阵地。打造企业“宣传阵地”。采取化整为散、多点设置方式,在城区、乡镇选取50家药店、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店,通过展示宣传海报、向消费者发送宣传资料、执业药(医)师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药械化宣传活动。构建线上“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宣传药械化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报道监管动态,倡导公众共同参与到监管中。建强流动“宣传阵地”。坚持“寓宣传于检查”理念,充分利用检查契机,发挥每个执法人员都是“流动宣传员”的作用,向经营户和群众积极宣传药械化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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